DAVY: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还会选择《千万别学英语》

  和很多朋友一样,在接触《千万别学英语》法之前,我曾经长期被如何学好英语这个问题困扰着。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尽管我其他成绩还可以,但因为英语被罚站是常有的事,有段时间我甚至到了“谈英色变”的地步。到了高中后半段(老天保佑我竟然考上了高中),因为面临考大学的压力,我开始寻找学好英语的方法,按老师的说法,叫“查缺补漏”。

  那段时间,我先后试过很多种方法。我曾经听广播英语教程自学英语,当然自学英文的主要原因是我跟不上老师上课的进度,阶段测验经常彻底打击我学好英语的信心。而广播英语的老师不会提问和测验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我靠听广播学好英语的计划就因为买不到教材而泡汤了。不过,我最大的收获是比我的同学更早地接触了英语语音。后来一个同学给了我一本《新概念》的影印本,看后我发现这边教材真的不错,但是影印本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于是我又开始寻找其他的出路。记得当时看报纸说某某人背单词多少多少就掌握了英语,我开始考虑是不是我的词汇量太少导致我的英语水平太差,于是买来各种背单词的书,如根据前缀后缀背单词、英语词汇××××之类的,书名现在都不记得了。可能我太懒,所以始终不能象报道的那些人那样在短期内记住成千上万个单词,背单词的方法就这样被我放弃了。一次我回家过周末的时候(我当时住校),突然发现中央台有个节目叫《English on Sunday》,节目主持人是彭文兰,听说后来这人定居英国,这个栏目也随之取消了。彭的流利口语让我羡慕不已,如果说前一阶段我学英语纯粹是为了应付考试的话,这次我竟突然有了一种要掌握英语的冲动。如果我也能象她那样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该有多爽!我开始崇拜起彭来了,记得一次我曾录下她主持的一场春节期间的英语晚会的部分内容,反复听录音,跟着她模仿发音,模仿的结果是,她的开场白到现在还能张口就来:Ladies and gentlemen, tonight is a very special occasion, we are celebrating not only the arrival of the new year, but also the climax of World Peace Year. 现在想来,尽管是不自觉的,我当时的方法跟《千万别学英语》法的开始阶段是很象的。有时我会想,如果那时就坚持这种方法的话,我的英文也许早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可惜的是,这个栏目很快就消失了,这种方法我也没能坚持下来。就在每次回家在电视上试图寻找偶像的影子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原来这时有一套电视英语教材早已红遍了大江南北,这就是英国著名的教学节目《Follow Me》。当然,我当时最大的感受只是里面的标准英国发音比我们老师的发音强多了。我又摩拳擦掌,准备开始学这套教材了。但是后来发现要学习《Follow Me》不看电视是不行的,而我恰恰没机会接触电视,于是又只能遗憾地跟它说byebye……就这样,我始终没找到合适的学习方法。不过,由于在这期间我听、说(其实是模仿)、读、写英语的时间明显增加,我高兴的发现我的英语成绩开始提高了。虽然我还是不会阶段测验的题目,但是综合考试的语音部分(根据音标写单词)和阅读理解部分,我会很有信心,语感也增强了,回想起来,是不是我不背单词只听声音看脚本的做法反而提高了我的“通读”能力呢?

  跌跌撞撞地进了大学,但是上了我最不喜欢的专业。那段日子我非常消沉,学英语的热情也一落千丈。大一到大二上半学期,我几乎把英语全扔了,有时甚至逃英语课去做别的事情。大二下学期,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中国青年报》上的整版的报道——扶忠汉的《英语速成法》。半年速成英语,多么诱人的说法!我学英语的热情被这个台湾同胞再次点燃了。我立刻买来教材和磁带,一句句地开始“说”英语了,的确,扶忠汉先生的教材还是有其优点的,我开始能讲一些简单的句子,学会了很多原来不知道的日常生活中的词,象cucumber,eggplant,have fun等等。惭愧地说,《双向式英语》是我唯一学完了的教材。可是我并没有象他说的那样,半年速成英语,只不过有了提高而已,冲抵了我以前的退步,提高也并不是太大。是不是我学习的方法有问题?我周围没有朋友用这个方法学英语,没法探讨,所以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也没找到答案。

  出了校门,觉得再也不用学英语了,很有一种轻松的感觉。原来要掌握英语的冲动很容易地就被现实中其他物欲所取代,自然而然地泯灭了。几年后,虽然越来越多的英语学习方法涌现出来,学习条件也优越了许多,自己心里却少了那份要学的欲望。再次想学英语已经到了2003年了,一次,有客户拿来一个案子,材料附了美国的两份英文证据,单位的几个英语高手联手看了3天,都没能及时把他们翻译出来,以致案子被北京的同行拿走,据说人家用一下午就全部搞定。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再学英语,提高业务竞争力的问题了。毕竟,在现在这个社会中,竞争力就是生命。说干就干,总结了以前的经验教训,我选择了流行的《走遍美国》,选择它除了他比较生动外,主要是因为它是标准美音(也许看惯了美国大片,对美音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吧)。我开始一遍遍看它的配套影碟,看的久了,有时会模仿一下,没有背单词。不背单词一是因为我比较懒,二是因为我以前的经验说明不用刻意地去背只是读也会增加词汇量。学着走遍美国,感觉虽然听力有所提高,但总觉得这种方法不适合自己(现在回忆只是因为当时对教材的使用方法不正确),所以一边学一边考察别的方法。期间我有接触了疯狂英语和逆向法,由于我一直对太商业化的东西不感冒,加上自问也疯狂不到那种程度,所以没有选择疯狂英语。看了逆向法的书,我对钟道隆老先生很是佩服。还买了一盘VOA special的磁带来试用一下,但是结果发现我这种人是没法使用逆向法的。它要求有极大的毅力,我听写一条短新闻要花费一晚上的时间,况且我听的还不是标准英语,这要学到何年何月?就在这段时间,在英雄山文化市场闲逛的时候,我发现了《千万别学英语》这本书。从此,套句用千万法的朋友都知道的那部电影上的话,I knew my life will never be the same.

  我买书的当晚就读了两遍,感觉这个韩国人说的太对了。这本书真的使我找到了我的英语症结所在,解开了这么多年一直困惑我的难题。我再次看到了曙光,仿佛我真的掌握英语的日子就在眼前了。可是,当我想起我已经用过的各种方法时,我又不禁问了句:这种方法真的可以吗?不管怎样,我还是决定先试一下第一阶段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这种方法。又一次出门,在东图和英雄山买到了提高版的磁带和另一本《你还在学英语吗?》,又到了book书店买了Collins,当时我还不知道Collins有几个版本,所以就买了第二版(顺便说一句,我没觉得用第二版就不能学好,关键是方法本身)准备好了,我开始用《千万别学英语》法学英语了。按老郑说的方法,我开始了第一阶段,每天晚上把第一盘磁带反复听两遍,有时还要多些。原来我自己觉得听力已经不错了,但是一听才知道,原来什么都听不清,就象salad里面的水果丁,似乎所有的单词都用cheese粘在了一起。渐渐地,单词开始分离了,我能听到的单词越来越多,虽然有些我不知道它的含义,但是我能确定它是一个个独立的单词,因为他们之间用the,of等等连接着。我的感觉越来越好,虽然我并不感觉到这有多奇妙,因为我早就知道语言本来就该是这样的。但我还是有了很大的成就感。这样大概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有一天,我自己认为全部听清了,就开始听第二篇带子。第二盘就快多了,两周左右就完成了。我用这种方法的时候,不知道网上有哪里可以交流《千万别学英语》法的经验,所以只是自己听,没有也无法确定一个量化的标准。现在觉得这样是对的,因为如果你非要别人为你确定一个标准,那会影响你的进度。因为这里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对每个人来说,能听清那个音是不会相同的。我没有听到那种听到一句话,脑子里就冒出后面的发音来的程度。因为我认为那只不过是对现有的语音更熟悉,而不是更进一层。我也没有遵守他说的每周停一天的要求。我自己的观点,如果那一天是为了让大脑吸收所学内容的话,我每天不学英语的时间足够让大脑吸收更多的信息。

  完成第一阶段,我感觉听英语广播和电影的对话确实很清楚了,虽然我大多时候还不能听懂,因为我这时注意的只是他们的语音。但这足以让我认为这个方法的确值得一用。这时我再次看书,冷静地分析了这种方法。我得出的结论是,这种方法实际上可分为两个阶段或者叫两个层次,即书中的第一到第三是第一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第四和第五是第二阶段,是在更高层次上对第一阶段的重复。每个阶段都有同样的学习内容,即:1,听清语音、熟悉说话-2,模仿语调、学习说话-3,接触文字、学习读写,而贯穿两阶段的是培养用英语思维的能力,这点设计地非常合理,因为英语思维能力是要随时培养,而且逐渐培养的。得出自己的结论后,我开始了第二阶段(为避免混淆,一律用老郑的阶段分法)的学习。经过自己的分析,我认为老郑设计听写的目的在于更进一步练习巩固听力,因为我们知道这里的听写只是记录语音而不是确定拼写。所以我没有按照他说听写然后模仿的方式,而是象《你还在学英语吗?》一书中的一位读者经验介绍的那样,直接拿来文本跟读,模仿语调直到自己觉得有点美国人说话的味道了就算完成了。至于这是不是违背了《千万别学英语》法,因为我也怕万一做错而前功尽弃,所以我在做之前做了理智的分析。分析后,我认为这是符合方法的目的的。因为这个阶段的目的应该是进一步巩固听力,在这个基础上尽量模仿美式英语的发音和语调,学习和适应一口气说英语的能力。我个人不愿在一个阶段上停留过长,所以巩固听力可以在以后的学习中进行,而且有了基础后结合电影画面会更有兴趣,而通过模仿跟读我已经改善了自己的语调并有了初步说英语的能力。基于上述分析,我在进行到比较熟练地一口气跟读和模仿语调的情况下,就结束了第二阶段,因为没有听写过程,所以很快。事实证明,我现在讲英文,有不少话等我说完我才发现是跟某个电影上的语调学来的,而不是磁带上的。没有听写对我的听音能力也没有影响。不过要说明的是,这只是我个人做法,不一定适用别人。希望大家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还是按照书中的做法。另外在前两个阶段,尽量不要中断。否则会严重影响听力的锻炼。如果真的没办法(特别是上班族),也不能中断太长,按老郑的说法,重新开始前先听一下还能不能一次听清,确定可以的话,再继续。在这里自欺欺人的后果会是后来的学习效果大打折扣。

  进入第三阶段,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不认识的单词有这么多。虽然Collins号称只用最常用的词汇解释所有单词,我还是在解释中发现了很多不认识的单词。没办法,只有老老实实地抄、读。这个阶段我因为特殊情况,中断了几次,断断续续进行了有半年之久。随着抄写的不断进行,我觉得对英语的理解能力迅速提高。最大变化是,我开始能说一些英语,而且我开始能读那些原来一看就头疼的英语文章甚至书籍了。就象书中说的,满眼都是英文眼也不会疼,胸也不会闷。我真的体会到学英文的好处了,而且没有那么难,而这是我当年被罚站的时候连想也不敢想的。这个阶段我为了巩固也为了练习,开始上网用英文聊天,时间久了,真的发现原来英文就那么几个句式,你可以很容易的用英语造出你想表达的句子。在传统的学习方法中,这应该是语法的内容,现在我没有学语法竟然也学会了,而且用的比有些英语专业的学生还熟练,这不能不说是《千万别学英语》法之功。还有个变化就是,我感觉英文可以直接理解,再也不用翻译成中文了,比如看到字典上的例句:I stood up and almost fell, reeling against the deck rail. 我脑中立刻浮现的不是相应的中文解释,而只会是在甲板上一个人想站起来但没站稳,踉踉跄跄地靠到船舷上的情景。现在别人对我说一句英文,我脑子里反应出的立刻就是英文的说法。我想用英语思维应该就是这样了。我没有翻遍整本字典,只是抄读到解释中没有生词(例句中还有),而且读一遍就立刻能理解解释和例句的意思的时候,就决定结束第三阶段了。我本想按书中说的到几乎没有生字的时候再结束的,但有一天有朋友问我一个汉字,我竟然不认识,查完辞典后,立刻决定结束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是最有意思,也是开头最难的。当时真的给了很大的打击,还以为是自己以前做错了,我安慰自己这是正常的。因为按我自己的分类,这属于高一层的学习(阿Q精神? ?)。这时我感觉最难的还是听音,因为电影里会有很多干扰音,就象我们的真实生活中一样,每每会有一句话的后半句被噪音淹没的情况出现,每个人的不同口音也是对听力的极大考验。但是坚持下去你会发现还是能听清的。不过由于这种原因,这个阶段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电影里的话不象磁带里的每个音都能听清,不知道其他人练习的情况怎么样。我曾经为此很是苦恼了一阵子,后来我发现外国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时,也就放弃了每个音听清的努力。因为我学英文为的是理解和交流,而不是成为个辨音专家。很惭愧,第四阶段就只做了一部电影的听写(做听写是因为我发现这时听写已经很容易)和跟读模仿,其他的就是翻来覆去看,然后就是重复第二和第三阶段的步骤了。这个阶段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差,所以时断时续,经历了半年之后,同时也出于保持兴趣考虑,我觉得不应该在第四阶段再停留了,于是结束阶段的学习。这个阶段除了书中说的电影外,个人推荐Friends和24。Friends里面的话都是美国人会用的真实词汇,不过因为它是情景剧,所以语速要快些,建议在看过几部电影后采用。曾看到有网友说24里面的话没有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会用,我不这么认为。其实,很多有高等教育背景的老外,他们用词在我们看来都会很formal,这是一种习惯。Collins字典中标着FORMAL字样的词不等于人们不会在口语中说,这些词中有很多会经常从一个白领口中听到,当然这些词也会用于书面语,不过老百姓不太经常用罢了。这很正常,比如我们会说:要模仿外国人讲话,但是我乡下的亲戚绝对不这样说,他们会讲:要学外国人说话。这就是formal和informal词汇的区别。

  第五阶段没什么好说的,我选的是一份给大众看的报纸(澳洲出的),按照方法彻底读完而已。没有选择The Times等那些报纸,是因为他们用词太高档,还是那句话,我学英文为了交流。而那些报上有很多字没什么人说话时会用。

  我就这样经历了五个阶段,尽管可能有些前辈会认为我没有真正完成,但是我却实实在在地感到了英语水平的提高。在此之前,我的英文一直都是在懵懂状态,英语从来就没有象现在这样在我脑中这么清楚过,无论是语音还是文字。值得欣慰的是,现在我可以看原版电影,心情随着剧情的发展而变化;可以随意的看BBS关于伦敦的恐怖袭击,看完后和老外讨论该采取的措施;可以和老外聊天几个小时,从他的家乡到中国的兵马俑,从pizza的做法到我们端午节吃粽子的来历;可以读专业的英语文章和书籍,用英文写专业essay,如果愿意我可以立刻写一篇本文的英文版。不过,这算是成功吗?就象我在以前那篇英文帖子中说的,我不敢说这是成功。因为很多人对成功的要求似乎太高了,也因为我的英文还没达到母语的水平,只是够用而已。所以我也一直不敢说自己是成功人士,所以我一直以来都跟网友说我是在第三阶段的,我还要查字典,还要不断地学习英语。我前面的路还是很长。

  很早就在这个论坛注册了,但是潜水的时候多。闲暇时看看网友的帖子、前辈的经验,对我是件快事。看到网上对《千万别学英语》法的疑问,一时兴起,写下这些,就是想说一句,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还会选择《千万别学英语》法。因为回首我学英语的经历,是千万法让我达到了现在的水平。

  祝各位在英语学习之路上,一路走好。

评论

  1. apple+pie
    14年前
    2009-12-22 13:39:03

    想当年,那个论坛多么的“热”啊,现在却出奇地冷,现在这个“千万法”也不知还有多少以前的人在坚持着?真有种梦幻般的感觉~~~

    • apple+pie
      14年前
      2009-12-22 14:18:42

      那边确实荒凉了,看来有必要自己弄个论坛了。

  2. 木木
    15年前
    2009-7-25 12:04:23

    got it.

  3. 15年前
    2009-7-22 16:14:41

    哇塞,太牛了,写了这么多~
    “学英文是为了交流”这句话说的很经典,只有所学有所用,才能更有学的兴趣啊….

    • skirr
      15年前
      2009-7-22 18:02:34

      确实牛,可不是我写的,转载的,在以前的一个论坛,不过论坛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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